2009年8月2日 星期日

Short Quote #6

Cap 132E SECT 12
泳灘規例; 音樂及唱歌

除非署長已以書面准許操作或彈奏某種器具,或利用某種器具發出任何聲響,或唱歌,否則任何人不得在令到任何使用泳灘人士煩擾的情況下,在任何泳灘上操作或彈奏任何樂器或其他器具(包括唱機及無線電器具),或利用該等樂器或其他器具發出任何聲響,或唱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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