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9年8月2日 星期日

杜振豪:不要製造恐嚇和假對立-談反對外傭納入最低工資的輿論 2009/07/31明報專訊

日前政府向立法會提交《最低工資條例草案》,建議將留宿家庭傭工剔除於條例保障範圍。究竟外傭是否應該納入最低工資保障範圍?除了少數報道有引述外傭團體的訴求,媒體上的輿論幾乎是一面倒地反對。確實,將外傭納入最低工資需要考慮很多技術問題,而且要切實改善外傭處境,也必須全面檢討整套外傭政策。可惜在這場大辯論中,討論的焦點卻往往只集中於外傭與中產家庭(以至本地社會)的利益爭奪。

超長工時 勞工受害
在諸種反對聲音中,田北辰的說法可說甚具代表性,《明報》署名李先知的專欄更兩次引述其話,以說明最低工資包括外傭的不可行:
「假如最低工資以每小時24元計算(這已遠低於工會現時叫價的33元水平),若屆時外傭工時與今天相若(每天工作16小時,每月工作26天),月薪將達1萬元,試問現時那22萬中產僱主又承受得起嗎?……如果中產僱主因負擔不起外傭的工資,又會否出現大規模的解僱潮呢?又如果大量的中產在職婦女因而要放棄工作,回去照顧家庭,這個社會成本我們又負擔得起嗎?」(09年4月28日及7月6日)
在貧富懸殊極為嚴重的香港社會,我們不必懷疑有些生活在社會底層的人,的確需要「每天工作16小時,每月工作26天」,才能養家餬口。惡劣的勞工待遇是現實,但絕不代表我們應該接受這些不人道的對待。我們不能忘記,在工作以外外傭還是一個「人」,除了需要休息以恢復勞動力,她們還需要有自己的生活。可惜,這種視勞工為機器的工作想像卻是如此普遍。香港的超高平均工時已是聞名國際,如果我們不打破這種工作想像,繼續受害的不單是外傭,還包括廣大的勞工階層——當然,少數人如田北辰先生自然不在此列。

認清問題 不要假對立
中產婦女因為照顧家庭而放棄工作,的確是龐大的社會成本。其實女性因傳統性別分工被排擠出勞動市場,這個問題從未解決。女性主義向來批評,將家務勞動歸入純粹私人範疇的主流觀念,乃是導致家務勞動長期受到賤視而且由女性負擔的主要原因。家務勞動作為一種再生產勞動,一直對整體社會經濟有重大貢獻。因此,無論從社會公義抑或經濟效益角度,政府都必須承擔社會責任解決問題,例如提供足夠的社區託兒服務、促進家庭友善的工作環境、實行全民退休保障等等,而非推卸給個別家庭解決。
外傭制度的出現,不錯釋放了部分本地中產婦女的勞動力,可是這只是將問題轉嫁至其他發展中國家的女性,未有從根源上解決問題。何大量基層家庭的雙職女性一直處於這種困境?由此可見,上述說法不過是模糊了問題源頭,試圖分化外傭和本地婦女。這個情猶如政府當年以再培訓為名徵收外傭稅,製造外傭與本地勞工的假對立,但兩者的關係其實是一損俱損,一榮俱榮。本地勞工團體如香港家務助理總工會,始終與外傭團體同一陣線,要求尊重家務勞動,反對減薪剝削,便是最好的說明。

工資推算 差一大截
田北辰認為最低工資包括外傭,外傭工資將會上升至1萬,而且「有人提出若每日工時超出10小時,超時工作更要以1.5倍支薪,屆時外傭的月薪更會達到1.5萬元」。本文無法深入討論外傭工資的計算方法,不過至少我們應該先看看外傭團體的推算工資。從不多的媒體報道所見,Federation of Asian Domestic Workers' Unions in Hong Kong建議的推算工資,以每天8小時計算,扣除食宿開支後約為4000元,超時則以時薪19.23元補償(《明報》09年6月27日報道);Asia Migrants' Coordinating Body建議的推算工資,以每天10小時計算,扣除食宿開支後為4849元,超時工作不設補薪(《明報》09年5月2日報道)。
無論何者,皆與田北辰推算的工資相差一大截。如何計算外傭的工作時間和食宿開支,必須從長計議。但是,田北辰誇張失實的言論,恐怕無助於我們深入討論,只能製造恐慌,令社會大眾看不見外傭的訴求及其合理性。
我們相信,所有勞工都應該得到合理的休息時間;政府必須為照顧工作承擔社會責任,而非將問題推卸給女性。在此問題上,外傭和本地女性站在同一戰線,沒有利益衝突;希望各方論者不要再製造恐慌,以一視同仁的態度,正視外傭的處境和訴求。只有這樣,香港才能不愧為多元共融的國際城市。

作者是新婦女協進會幹事